因此,必须拓宽新闻媒体报道的渠道,将视角延伸到司法程序的始终,对于可以公开的司法活动,详细真实地进行报道,同时,要客观公正报道司法活动,克服主观倾向性,让民众充分感觉司法为民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这些缺陷会被无节制地放大,形成动荡、冲突和低效率,很多情况下甚至会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造成美国著名政治思想家扎卡利亚(FareedZakaria)所说的不自由的民主(Illiberaldemocracy)局面。为了民主而民主,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将其强加于某个社会,这个社会可能不仅享受不到民主的好处,反而会遭受民主体制的折磨。
虽然传统上自治和民主并不必然等同,但现代自治组织内部的权力配置、议事方式和运作机制,基本上是以民主为基础的,表现在民主平等投票选举、领导任期制、平常的代议制和重大事项的所有成员投票(类似公投)制等。然而在批判这些观点时,民主的支持者可以说完全犯了同样严重的逻辑推论错误。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应该在两个方面着力以推进中国的渐进民主化:一是大力加强宪政法治建设,二是容忍及推动自下而上的基层和民间自治。三,民主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如泰国、菲律宾、台湾、许多拉丁美洲国家以及大多数的非洲国家的失败说明,对特定国家(如中国来说),西式民主不一定适合国情,甚至可能是有害的。比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通过政治协商会议和其他途径(如和党外人士对话等),使一批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组织和公民参与协商制定政策,这是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
具体到中国的情况,早熟的民主可能造成的两个陷阱要予以特别的主意。然而中国两千年大一统的政治传统里几乎完全没有与政敌妥协的文化,政治参与者之间向来是非友既敌、汉贼不两立的关系。狱侦耳目,通俗地说,就是"卧底",是"线人",所要做的,就是在监狱里探听消息,协助警方破案,争取立功减刑。
袁连芳在入狱前,曾当过国营企业的锅炉工,还一度是粮油站的副站长,比一般犯人要见多识广。比张辉幸运得多的是,三个月后的2004年7月23日,河南鹤壁中级法院守住了法律底线,一审对马廷新作出了无罪判决,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是在2008年,张飚建议张高平的哥哥张高发去找马廷新案的辩护人朱明勇律师,请他出面为张高平、张辉叔侄平反冤案。十天后的12月14日,马廷新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浚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1987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通知,个别余刑在一年以上的罪犯,因侦破重大疑难案件需要,或者极个别罪行轻微又确有监视死刑犯、重大案犯需要,暂时留作耳目的,可以留所服刑,这就是"狱侦耳目"的由来。在二审判决书中,对于辩护人指出的作案细节供述矛盾,表述为"虽然有些作案细节方面的供述不尽一致,但对主要犯罪情节的供述基本一致"。
" 当时浚县警方将马廷新的妻子抓起来,并拍了照片让马看,还把他父亲也抓了。勾海峰的两审及死刑复核程序如此高效率,也实属罕见。一周后的1月16日,吴晶晶的尸体在下沙开发区的隐蔽处找到,全身赤裸。张飚通过户籍信息调查,发现在全国登记人口中,符合"浙江省杭州籍"、"男性"、"有犯罪记录"的"袁连芳"仅有一人。
直到当年7月的一天,在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的张高平,从《民主与法制》的一篇关于马廷新冤案的报道中看到他的名字。他发现两案的情节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是单身女性被掐脖致死。袁连芳正在炮制第二起冤案,而他炮制的第一起冤案,2003年12月15日,在河南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报道讲述,警方"几乎把整个车厢都翻遍了",在死者王某身上并未找到"精斑"等强奸痕迹及物证的情况下,通过调取水文资料,印证叔侄口供中"在抛尸地点听到水声"的说法。
张高平的遭遇也与张辉类似。全文都是袁写好,让他背,背不出来就不准睡觉、吃饭,还对他刑讯逼供。
当年5月,袁连芳、莫某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判刑六年。第一次退侦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王亦文曾前往杭州市检察院,看到了那份DNA鉴定。
其间,张飚还曾致电浙江省法院,对方表示已经收到材料,正在研究。张高平打电话给自己的哥哥、张辉的父亲张高发,要他找律师查看一下勾海峰有没有做DNA鉴定,如果做了,就可以将它的DNA鉴定与从王冬指甲缝里提取的DNA物质比对。据马廷新回忆,刚开始是两手吊起,四肢均不着地,不让吃不让睡,要口凉水都不给喝。5月,杭州中院首次裁定袁连芳减刑:一次性减刑一年半。中国的死刑冤案能够平反,通常只有两种途径,"真凶浮现","亡者归来"。在张飚的提议下,从2008年至2011年,石河子检察院连续5次将张高平案件的申诉材料寄交浙江省、杭州市的两级法院、检察院,均无正式回复。
张飚把多个人物混在一起的大头照寄往河南浚县检察院,请求他们根据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发出的协查函找到马廷新进行辨认。而在浙江,一个月后的8月25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份刑事裁定,袁连芳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服从分配,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完成生产任务,曾多次调派"外地"协助公安机关"工作",完成任务成绩显著,准予减刑10个月。
2月4日,马廷新被转到鹤壁看守所内的1号监室,号里已有四个人,袁连芳正等着他。而河南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出具材料称,对鹤壁市看守所2003年至2004年的羁押人员档案进行"多次查阅","均查无此人",显得欲盖弥彰。
这个名字他早已铭心刻骨,终身难忘。他写信给浙江省、杭州市的检察院,获得了袁连芳的判决书和减刑裁定。
他先后制造了两起冤案。经法医鉴定:陈连荣、马昂系他人用锐器切断左颈动脉,致大失血而死亡。通过研究马廷新案,张飚见识了朱明勇的刑辩水平,认为他是解开张氏叔侄案的一把钥匙。又一出《窦娥冤》,袁连芳"再立新功",减刑出狱 几乎在袁连芳立功减刑的同时,2003年5月18日晚,安徽歙县人张高平和侄子张辉开着大货车从歙县前往上海。
马萌系他人用单刃刺器刺入颈椎致脊髓损伤而死亡。法院裁定:准许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
他吃的东西、洗漱用品、香烟,都有人拿过来,什么也不缺。5月30日,同样遭受几天几夜刑讯逼供的张辉被送往看守所,但不是案发地的西湖区看守所,而是来到了袁连芳所在的拱墅区看守所15号囚室。
去杭州的女同乡王冬,通过朋友介绍搭上了他们的顺风车。看了《民主与法制》的报道后,他向石河子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作了汇报,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张飚开始调查袁连芳。
这天,他和同村的几人被带到一个宾馆进行测谎,测谎人员简单地问了几句与案件有关的话题,便指着他说:"就是他,人就是他杀的。张高平在新疆服刑一年后,几千里之外的河南,马廷新案又出现变数。后来,这些证人被公安机关逐个传唤、刑事拘留,有的甚至被关押40多天。此前张高发一直在为自己的儿子和弟弟的平反到处奔波,但直到两年后的2010年11月24日,张高发背着一块火腿,从安徽老家赶到北京,辗转郑州,才终于见到了朱明勇律师。
王冬在挣扎中抓破勾海峰的脸,8根手指的指甲缝里都留下了勾海峰的DNA物质。"自首书"是马廷新抄的,不能反映马廷新的真实意愿。
2007年夏,张飚曾与张高平进行过一次长谈,原本是想"稳定犯人情绪"的他,却被张高平的申诉深深吸引住了,也感到这一起叔侄强奸致死案疑点重重。裁定称,本院在审理过程中,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向本院撤回抗诉。
幸好,2004年10月19日,浙江高院终审改判主犯张辉死缓、从犯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公安局说了,只要你招了,就不再找你家里人的事了。